113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資優學生「Super Summer Camp」實施計畫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5月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0491號函辦理。
- 為結合大學豐厚之人力資源,規劃資優學生多元之課程與活動實習機會,及透過跨縣市及校際交流與觀摩,激發資優學生創意競爭力,並藉由參訪活動,培養資優學生互助合作、相互關懷之團體活動精神,該署委託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規劃辦理旨揭計畫。
- 本案共計辦理國中北、中、南及國小北、中、南3區營隊(各區辦理時間及地點請詳閱實施計畫),參加學生須繳交活動費用新臺幣2,020元(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免繳費用,需出示相關證明),本市各區所獲報名配額如實施計畫附件2-1及2-2。
- 囿於縣市報名額度限制,請各校依下列原則推薦學生報名參加
(1)學生須為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之資賦優異學生。
(2)國中組以112學年度國中一、二年級資優生為優先;國小組以112學年度國小四、五年級資優生為優先。
(3)符合參加對象且具下列條件者優先推薦:
A.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
B.身心障礙學生。
(3)各校每區至多推薦2名學生參加(同一學生僅得擇一區報名,不得重複),並自訂各區推薦學生順位(以學校推薦報名表各區排序第1之學生為第一順位。)。
- 請於113年5月17日(星期五)前,以公文函報送達本局報名表件正本,影本並請同時寄達本局(hrm@gov.taipei)及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trcgte@gl.ck.tp.edu.tw)逾時視同放棄推薦權利,不予受理。
- 本局將依下列原則推薦學生參加
(1)國中組以112學年度國中一、二年級資優生為優先;國小組以112學年度國小四、五年級資優生為優先。
(2)倘該區推薦學生數少於該區報名人數配額,則全數推薦報名。
(3)倘該區推薦學生數多於該區報名人數配額,則由本局公開抽籤後推薦(以各校第一順位學生優先抽籤)。
(4)為落實弱勢族群保障,各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優先推薦保障名額如下(以該區報名額度三分之一為原則):
A.國小北區(本市報名總額15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優先保障5名。
B.國小中區(本市報名總額19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優先保障6名。
C.國小南區(本市報名總額15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優先保障5名。
D.國中北區(本市報名總額11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 戶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優先保障4名。
E.國中中區(本市報名總額12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優先保障4名。
F.國中南區(本市報名總額12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優先保障4名。
(5)倘具備優先保障資格之報名學生數逾優先保障名額數,則就優先保障資格進行抽籤;該等資格學生未獲選者,再與其他學生共同進行抽籤。
(6)倘有抽籤需求,訂於113年5月22日(星期三)委請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進行抽籤。
- 本市推薦名單將於113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5時公告於本局及資優教育資源中心網站;實際參加學員名單以113年5月30日(星期四)公告於「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網站(https://www.ncue.edu.tw/)之「 校園快訊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