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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組織架構

臺北市立永吉國民中學
設有普通班、特殊班、學習資源班 。
校長項下設教務處、學生事務處、總務處、輔導室、會計室、人事室等3處3室。

本校各單位執掌如下:

  • 綜理全校業務。
  • 負責課程教學、學籍管理、實驗研究與教學設備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 負責學生活動、生活輔導、生活教育、衛生保健及體育活動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 校舍營繕修建 、校內公物維修管理、校舍及財產管理、公文及檔案管理、出納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 負責學生學習及生涯發展輔導、特殊教育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 依法辦理歲計 、會計及統計等事項 。
  • 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