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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為本市所屬公私立各級學校(園)自112年4月17日起搭乘公眾運輸工具(如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 調整為「建議佩戴口罩」,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3 年 4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257
公告內容

為本市所屬公私立各級學校(園)自112年4月17日起搭乘公眾運輸工具(如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調整為「建議佩戴口罩」,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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